这些权利一定要抓在手中
发布日期:2024-11-04 16:43:11 浏览次数:
公司要想发展壮大,就避免不了需要通过融资扩大公司规模。在引进投资人时,即便投资人给出再丰厚的条件,以下的公司权力也千万不能让渡出去:
1.经营管理权投资人只关心分红,他们不会也不适合参与公司管理,所以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千万不能交出去。而公司日常事务都是有总经理说的算,所以要么保证你本人就是总经理,要么保证总经理的任免权掌握在你手里。
2.重大事项决策权一定要保证把重大事项决策权掌握在你手里,即你至少要掌握67%的投票权以及超过董事会一般名额的董事提名权,分红比例可以按照资金比例分,但决策权在你手里。否则公司做大后,很容易被投资人把你踢出公司。
3.一票否决权投资人持股必须低于34%,否则大于34%的股权就意味拥有一票否决权,他们可以否决你的重大决策。当年的ofo正是因为投资人拥有该权利,后来在制定公司战路时创始人和投资人意见不一致,导致战略无法执行,最终公司走向末路。
4.反稀释权
一定不能给投资人反稀释权,要稀释就要大家一起稀释,否则如果后期公司还在融资,例如还有人再投资1000万,要增资扩股,稀释的是你的股份,而投资人的股份不会,那样会严重威胁到你的大股东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