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转让前必须完税
发布日期:2023-04-23 15:30:17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
《通告》明确,自2022年12月20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必须持有税务机关提供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实际上,上海并不是第一个要求个人转让股权先完税后股转的城市。此前青岛、天津、广西、深圳、湖南、广东、北京、湖北、安徽、重庆、兰州、四川等地均已发布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