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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顾问】如何避免防火墙公司失去防火功能

发布日期:2024-08-01 11:25:18 浏览次数:

1、防火墙公司和主体运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
答:因为涉及到两家公司的财务混同,管理混同,人员混同,就容易出现经营权混同,滥用公司权利,一旦主体公司出现经营问题,就有可能穿透防火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防火墙公司100%全资持股主体运营公司
答:因为一旦不能证明两家公司的资产和财务都是独立的时候,那么就容易被判定为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家族公司为什么可以100%全资控股防火墙公司
答:不建议但是可以这样做,因为家族公司和防火墙公司本身不经营,就不会有经营债务出现,同时两者之间没有其他的财务往来,只有分红关系,可以比较清晰的证明两家公司的资产和财务都是独立的。
4、防火墙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长期没有实缴
答:股东是自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5、用防火墙公司为他人进行担保
答: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公司作为担保方,则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会容易被判定成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几种企业类型:
1、有限合伙的GP(普通合伙人)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100%持股)
3、夫妻持股100%的有限公司
4、公司持有公司100%的全资公司
5、个人独资企业
6、个体工商户

备注:作为创始人,如果想要掌控公司的经营权,那么犀自己能够掌握的股份不能低于51%(自己持有,有限合伙持有,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等)、因为企业还会进行几轮融资,所以第一次做股权变更的时候,持股不能低于67%,这样几轮融资稀释后,还能保证名下有51%的股份。